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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內容均摘自山本文緒的著作「花需要水,我需要戀愛」一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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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錄自(親手編織的毛衣的結局)一文


 


創作是人類的一大喜悅。


創造出某些東西是一件快樂的事。尤其當不為工作,不靠此賺一分錢時,這份喜悅更大。


 


雖然沒有人因此稱讚我,但我還是廢寢忘食地熱中於完成目標。而且不可思議的是,只有在製作的過程中,會有一種恍惚的快樂,一旦完成,便不怎麼快樂了。


 


但正因為這些東西無法賺一毛錢,正因為有這樣的前提,才能夠不以為意地佔用睡覺時間。


 


好想抛開這些想法,憑著本能製作賺不了一分錢的東西。然後,把自我滿足作出來的東西送給別人,即使別人認為是累贅也無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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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看這篇文章的前半部,完全都在講述著收到別人親手作的禮物心底的感受,以及作者本身以往親手織圍巾送人的經歷,感覺很普通。


一直到後半開始,把重心轉移到「當興趣不再是興趣」這回事身上


文章才開始有看頭啊


的確,這問題我也想過


之所以會熱中在自己的興趣,就是因為不需要強迫自己去作


也沒有作不出來會被人罵的擔憂


更不用擔心作不好會影響收入.....


怎麼想都覺得投入自己的興趣是極開心的一回事


特別是當自己花時間去創作出來的成果


真的是一大喜悅


 


但是


當興趣真的成為了工作....


它還能那麼讓人投入嗎?


那興趣還能算興趣嗎?


有的人很成功的以自己的興趣創業,並且成功的闖出一片天地


但這並不是多數人


多數的平凡人


八成也都只是很嚮往那種能夠天天投入興趣混口飯吃的生活


總覺得這樣一來應該天天都會過的很開心吧


但其實


或許真的能夠開心的


也只有那些在興趣上發揮到極緻的人


所作的東西有獲利的價值


才能夠說出「以興趣來作為職業是再開心也不過的事」這樣的話吧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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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raoksongfiga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