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內容均摘自山本文緒的著作「花需要水,我需要戀愛」一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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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錄自(親手編織的毛衣的結局)一文
創作是人類的一大喜悅。
創造出某些東西是一件快樂的事。尤其當不為工作,不靠此賺一分錢時,這份喜悅更大。
雖然沒有人因此稱讚我,但我還是廢寢忘食地熱中於完成目標。而且不可思議的是,只有在製作的過程中,會有一種恍惚的快樂,一旦完成,便不怎麼快樂了。
但正因為這些東西無法賺一毛錢,正因為有這樣的前提,才能夠不以為意地佔用睡覺時間。
好想抛開這些想法,憑著本能製作賺不了一分錢的東西。然後,把自我滿足作出來的東西送給別人,即使別人認為是累贅也無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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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看這篇文章的前半部,完全都在講述著收到別人親手作的禮物心底的感受,以及作者本身以往親手織圍巾送人的經歷,感覺很普通。
一直到後半開始,把重心轉移到「當興趣不再是興趣」這回事身上
文章才開始有看頭啊
的確,這問題我也想過
之所以會熱中在自己的興趣,就是因為不需要強迫自己去作
也沒有作不出來會被人罵的擔憂
更不用擔心作不好會影響收入.....
怎麼想都覺得投入自己的興趣是極開心的一回事
特別是當自己花時間去創作出來的成果
真的是一大喜悅
但是
當興趣真的成為了工作....
它還能那麼讓人投入嗎?
那興趣還能算興趣嗎?
有的人很成功的以自己的興趣創業,並且成功的闖出一片天地
但這並不是多數人
多數的平凡人
八成也都只是很嚮往那種能夠天天投入興趣混口飯吃的生活
總覺得這樣一來應該天天都會過的很開心吧
但其實
或許真的能夠開心的
也只有那些在興趣上發揮到極緻的人
所作的東西有獲利的價值
才能夠說出「以興趣來作為職業是再開心也不過的事」這樣的話吧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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